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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疆自治区内科主治医师考试分数线

时间:2013-04-02 11:49:49来源:

新疆自治区2012年内科主治医师考试分数线确定

新疆自治区2012年内科主治医师考试分数线确定通知,新人社办发〔2013〕6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人事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2012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已经结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区实际情况,现就2012年度全国内科主治医师考试自治区合格标准公布如下:

一、自治区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人员,单科合格标准为50分。

二、地、州、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乌鲁木齐市和各地、州政府所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人员,单科合格标准为40分。

三、县级(不含地、州政府所在市,含乌鲁木齐县)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人员,单科合格标准为32分。

四、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人员,单科合格标准为30分。

五、正保医学教育网提醒参加全国内科主治医师考试,达到自治区合格标准者,发放自治区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其专业技术资格在疆内有效。考试成绩当年有效,不做滚动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办公室  

201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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