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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药品不良反应检测中心:www.ynadr.org.cn

时间:2017-02-16 16:24:21来源:

 云南省药品不良反应检测中心:www.ynadr.org.cn

1.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与评价、药物滥用监测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协助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本省的监测管理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
2.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全省药品及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工作;负责本省辖区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资料的收集、核实、评价和反馈等工作,并按规定上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3. 根据国家和省禁毒委的有关规定组织本省辖区内公安强制戒毒机构、司法劳教戒毒机构、卫生自愿戒毒机构和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机构等开展药物滥用监测和报告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基层监测机构及报告单位的《药物滥用调查表》填写、核实和上报工作,编制本省药物滥用监测年度报告书,并上报国家药物滥用监测中心。
4. 负责对本省州(市)级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及报告单位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或药物滥用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5. 承办国家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专业信息网络在本省辖区内的推行、运转和维护工作。
6. 编辑、发行药品不良反应专业信息刊物,提供检索和咨询服务。
7. 组建并管理省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咨询专家库;开展药品医疗器械重点监测品种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再评价研究;开展药物滥用流行病学调查。
8. 协助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在本省辖区内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方法的研究。
9. 参与本省辖区内严重、突发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再评价。
10. 承担本省辖区内有关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本省辖区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领域的交流和合作。
11. 完成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和国家药物滥用监测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地址:昆明市高新区科高路2188号
邮编:650101 
电话:0871-8892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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