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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用药途径

时间:2017-12-16 15:12:00来源:

常见用药途径

1、口服

药物口服后,可经过胃肠吸收而作用于全身,或留在胃肠道行效于胃肠局部。口服是最安全方便的用药法,也是最常用的方法,但遇有下列情形时不便采用:

病人昏迷不醒或不能咽下;因胃肠有病,不能吸收;由于药物的本身性质不容易在胃肠中吸收或能被胃肠的酸性、碱性所破坏(如青霉素、胰岛素等);口服不能

达到药物的某种作用(例如用硫酸镁口服,只能引起泻下,如需镇痉、镇静必须注射)。在这些情况下,都须采用其它用药方法。对胃有刺激或容易被胃酸所破坏的药品,如必须采用口服,应加以特殊处理,一般是把药品制成肠溶片(如胰酶),或盛在肠用胶囊内,或制成一种不溶于胃酸而到碱性肠液内能溶的化合物(如把鞣酸制成鞣酸蛋白),入肠后发生作用。

2、注射

注射也是一种重要的给药途径。注射方法主要有皮下、肌内、静脉、鞘内等数种。皮下注射,即将药液注射在皮下结缔组织内,只适用于少量药液(一般为1—2m1),同时可能引起一定程度的疼痛及刺激,故应用受到一定限制。肌内注射(肌注)系将药液注于肌肉内(多在臀部肌肉),由于肌肉的血管丰富,药物吸收

较皮下快,疼痛程度亦较皮下注射轻。注射量一般为1—2m1,但可用至10m1.油剂及混悬剂均以采用肌内注射为宜,刺激性药物亦宜用肌注,因肌肉对疼痛刺激敏感性较小。至于静脉注射(静注),一次注射量可较大,且奏效迅速,常用于某些急救情况。但危险性也较大,有可能引起剧烈反应甚至形成血栓,而且药液如漏出静脉血管之外,常可引起肿痛,因此须加注意。静脉注射液一般要求澄明,无浑浊、沉淀,无异物及致热原;凡混悬溶液、油溶液及不能与血液混合的其它溶液,能引起溶血或凝血的物质,均不可采用静注。某些有刺激性的药物溶液以及高渗溶液,因血液可使之稀释,不大可能引起刺激反应,则可用静注。药液量如果更大,可采用输液法,使药液缓缓流入静脉内或皮下组织内。如果静脉输入很缓慢,可以用滴数计数时,就称为“静脉滴注”(静滴)或“静脉点滴”。在药物不能进入脊髓液或不能很快达到所需浓度时,可采用鞘内注射,其法为:注射前先抽出适量的脊髓液,然后将药液徐徐注入蛛网膜下腔的脊髓液中。穴位注射系将小量药液注射于某一穴位中。

3、局部用药

目的主要是引起局部作用,例如涂擦、撒粉、喷雾、含漱、湿敷、洗涤、滴入等都属于此类。其它尚有灌肠、吸入、植入(埋藏)、离子透入、舌下给药、肛门塞入、阴道给药等方法,虽用于局部,目的多在于引起吸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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