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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yz.hn-fda.gov.cn/CL0946

时间:2017-03-01 15:03:49来源:

 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yz.hn-fda.gov.cn/CL0946

(一)组织实施食品(含保健食品、酒类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化妆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权限内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行政许可;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
 
(三)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的初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并发布质量公告;组织查处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违法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五)依法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七)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八)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九)指导全市各县区(管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行为。
 
(十)承担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区人民政府(管理区)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方式: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长丰工业园湘江西路与八一路交汇处
 
邮编:425000
 
值班电话:0746-8323349
 
传真:0746-8335505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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