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学网址大全 > 辽宁

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www.asfda.gov.cn

时间:2017-03-24 16:34:31来源:

 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www.asfda.gov.cn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拟订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依法监督实施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依法负责食品行政许可的审批工作;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食品安全各项检查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专项检查行动;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和统一发布制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三)依法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依法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的审批(审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四)组织查处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受理及督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投诉举报;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广告监测工作。负责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患。
(五)组织、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规范行政行为。
(六)组织开展药物滥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和再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性评价工作。
 
(七)依法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实施监管。
(八)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九)配合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食品、医药产业政策,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诚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
 
(十)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市)区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一)负责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培训,组织开展食品药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落实食品药品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十二)承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地址:鞍山市铁东区长兴街60号 电话:0412-5839596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