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学网址大全 > 内蒙古

乌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http://wsj.wuhai.gov.cn/

时间:2017-11-28 11:37:00来源:

 乌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http://wsj.wuhai.gov.cn/

内设机构
 
办公室(卫生应急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卫生和计划生育政务和机关事务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电子政务、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和外事等工作;负责协调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开展管理干部岗位培训;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组织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系列技术职务评审;承担机关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工资工作;负责机关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管理与监督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拟定和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经济政策;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及医保费用结算建议;指导和监督社会抚养费管理;实施行业财会制度、政府采购、大型设备集中采购制度;负责扶贫开发与支援工作;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固定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风险评估工作,协调指导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规划与信息科
      拟订和实施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项建设规划,统筹规划和配置资源,指导区域规划编制与实施;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承担卫生、计划生育项目及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大型医用装备管理办法及标准,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负责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评估,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负责政府绩效管理,对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人员、项目资金实行绩效考核。
综合监督科
      负责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监督检查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负责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的监督;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督查督办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重大违法案件;负责综合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
疾病预防控制科
      拟订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工作。
医政医管科
      拟订和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院前急救机构管理、采供血机构管理与监督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开展医师资格考试,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承担行业纠风工作;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药事、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应用、临床实验室管理;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制度,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评审评价,拟定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指导全市医疗机构评审工作。
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服务科
      拟订和实施农区牧区卫生和社区卫生政策、规划、规范,指导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队伍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政策,并负责指导和监督政策的落实;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综合管理。
拟订和实施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管理和指导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工作,推进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监测评价影响妇幼健康和导致出生缺陷的危险因素,组织病残儿鉴定;负责组织对节育手术的技术鉴定工作;拟订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
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
      研究提出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开展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和培养、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老年卫生、家庭健康服务等工作;协调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
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
      指导和督促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组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评选;组织协调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指导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
      拟订和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政策;组织开展流动人口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推进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管理机制。
蒙中医药管理局
      拟订并组织实施蒙医中医工作的政策措施、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技术标准,组织制定蒙中医药法制建设规划及进行督查;管理相关的蒙医中医专项经费和相关的重点项目。负责指导协调蒙医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研究机构结构布局;负责蒙医中医医疗机构及人员的评价和监督管理;参与监督管理蒙医中医医疗机构药事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蒙中医药服务。承担促进传承、保护、应用、开发、发展蒙中医药医学文化有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蒙中医药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规划;组织开展蒙中医药宣传知识普及、科研成果和适宜技术推广;负责拟订蒙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组织蒙医中医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组织开展全市蒙中医药对外交流等工作。
政策法规研究与体制改革科(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监管办)
宣传与科技教育科
      拟订和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新闻宣传、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建立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新闻发布制度;开展人口文化建设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科学普及;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热线管理工作;负责舆情监控和应对工作。
拟订和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科研基地建设,指导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科学普及工作;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专科医师培训制度。
      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医改配套政策,指导重大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负责医改政策、经验、信息整理分析,承担医改重点指标数据监测、报送、通报等工作。承担乌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拟订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规划;组织起草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草案,负责重大行政政策合法性审核,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建立药物政策协调机制,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及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开展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的监管工作和监测评估并提出政策建议,开展基本药物临床使用综合评价。拟定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办法和相关规范,组织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负责各医疗单位采购中标药品信息的统计汇总及上报。
保健科
      组织落实干部保健工作方针政策和措施;组织对市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和预防保健工作;承担全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市保健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机关事务中心工作、办公用品管理、后勤服务、车辆维护使用。
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1.认真贯彻落实爱国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2.根据上级爱委会和创建办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爱委会工作和创建工作的实际情况,制订全市爱国卫生工作、创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开展“除四害”,除害防病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全市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工作,确保机构、人员、工作任务、办公、交通工具落实。
      5.负责组织实施对各区、乡(镇)、有关街道办事处开展农村改厕、改水和对已改厕、改水后的管理工作。开展改厕、改水示范村活动。
      6.负责组织实施对各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村委会、辖区公共单位开展社区健康教育和控烟健康教育工作。
      7.负责组织各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公共单位开展创建市、区卫生先进单位、先进单位、示范居民区,市、区卫生村活动。
      8.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实施除四害、控烟健康教育行政执法工作。
      9.负责制订全市创建工作方案、计划,积极开展“创建杯”评比活动,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10.负责组织协调各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局委及辖区各公共单位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区工作,督促责任单位全面完成各项创建目标任务。
      11.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全市市容环境卫生,都市村庄、入市口、单位、居民区、食品行业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12.负责组织安排好迎接市创建办每季度“创建杯”卫生检查、千分倒扣检查及其他卫生检查评比。
      13.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加大创建工作宣传力度,调动各个方面的力量,全面完成创建目标任务。
      14.对创建工作中出现互相扯皮、界定不清的问题,负责搞好协调、裁决工作。
    15.对市、区领导、市创建办检查发现、督察出来及新闻曝光的问题,及时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
    16.负责协调市有关部门在创建工作中的问题。
    17.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任务。
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实施办法;监督检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负责指导基层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管理机制;负责督促落实全市流动人口联系办公制度的执行情况;落实流动人口以现居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实行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开展调查研究。
  协调管理市直有关部门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监督管理三区人口计生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知道各镇(办)、办事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发放和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组织有关部门为流动人口育龄群众提供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的优质服务。
地  址:乌海市滨河区行政中心A座 
 邮  编:016000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