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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http://dq.hljda.gov.cn/

时间:2017-03-28 16:35:16来源:

 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http://dq.hljda.gov.cn/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拟订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承担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督管理责任,制定全市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及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及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议,承担不安全食品的后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信息。
 
 
(三)制定全市药品、化妆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及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指导和监督实施;执行国家药典等药品标准,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贯彻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
 
 
(四)负责全市药品零售许可;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许可;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医疗用毒性药品零售企业批准;科研和教学所需毒性药品购买使用审批;负责对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市级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进行监管。
 
 
(五)负责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药材采集、运输许可;监督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依法对野生药材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实施监督管理。
 
 
(六)制定全市医疗器械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及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指导和监督实施;执行国家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实施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负责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及生产备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负责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兼营器械的药品批发和连锁总部、除隐形眼镜外的三类医疗器械专营企业的医疗器械质量进行监管。
 
 
(七)指导、监督全市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健全监测体系,组织开展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和不良反应评价;制定全市食品药品监督抽验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八)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专项检查、抽查、整治工作;负责重大、跨区及上级交办案件的查处和协调。
 
 
(九)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承担对核准的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进行监测;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诚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十)指导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对全市范围内重大事项以及动态检查指导、督察、督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一)指导、督办县(区)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信访案件处理工作,健全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受理体系;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综合监管制度;督促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三)承办市政府及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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