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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www.wnfda.gov.cn/CL0098/index.html

时间:2017-02-04 13:28:14来源:

 渭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www.wnfda.gov.cn/CL0098/index.html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参与起草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用品监督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受市政府委托,代市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承担监管责任。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县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落实国家、省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落实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贯彻落实国家、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用品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贯彻执行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及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注册管理。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推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四)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用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对上述品种进行专项整治。  
 
 (五)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拟定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负责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八)指导县、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促检查县级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承办市政府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渭南市市民综合服务中心西配楼6楼 
邮编:714000 
电话:0913-2930636 0913-2930616 
传真:0913-29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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