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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www.xjurumqifda.gov.cn

时间:2017-02-08 18:07:09来源:

 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www.xjurumqifda.gov.cn

乌鲁木齐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01年11月22日,食品综合监管职能到位后,2006年8月23日改为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年底,食品药品体制机制调整,该局由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接垂管调整为乌鲁木齐市政府直管工作部门,规格正处级,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药品监督工作。 
  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食品(含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三)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食品质量管理规范和食品安全标准;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参与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四)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许可、各类标准、分类管理制度,以及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等管理规范;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组织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监督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负责化妆品的监督管理;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五)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处置制度;依法审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内容。
(六)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七)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八)负责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九)指导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区(县)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十一)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配楼11层  邮编:830063
  电话:0991-2842150  传真:0991-2841015  举报电话:12331
 医疗器械许可受理电话:4184033 药品经营许可受理电话 :4184092 食品生产许可受理电话 :4184102 食品经营许受理电话:418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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